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和经费管理的通知》,鼓励和支持聘请单位通过引进外国专家,提高科研、教学水平,提升学科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国家外国专家局2014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国家重点引智项目:
(一)国家外国专家局“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
1. 申报条件:
(1) 国外(境外)工程院/科学院院士、世界知名大学教授、相关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国际学术界享有较高学术地位的知名专家等。
(2)申报人选应以外籍专家为主,港澳台籍亦可申报。
(3)在华工作5个月或5个月以上(含1年多次来华),教学和科研成果突出。
2. 项目经费:国家外国专家局将为入选项目资助27万元人民币,用于专家往返国际旅费、在华期间住宿交通以及生活津贴或部分薪酬。项目资助周期为一年。
3.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1)《“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需在封面“项目承办部门”加盖学院公章);
(2)专家最高学位证明和现单位任职证明;
(3)专家推荐信一封;
(4)外国专家学术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4. 其他未尽事宜见《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设立引进海外高层次文件专家重点支持计划的通知》。
(二)教育部“海外名师项目”
1.申报条件:
(1)申报的专家应为某一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国际公认的较高学术造诣的外籍专家或学者(暂不受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专家或者学者申报本项目)。
(2)应联合至少1所非教育部所属高校共同实施项目。
(3)所聘专家或学者每年在华工作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60天。其中在每个联合实施学校每年工作不少于10天。
2.项目经费:获准立项的项目每年获得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经费支持。仅限于所聘外籍专家或学者的薪酬、国际国内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贴、保险等支出,不得用于科研、购买仪器和办公设备、研究生补助以及教师学生交流支出。项目支出根据工作计划实报实销。项目资助周期通常为三年,最多不超过五年。
3.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1)《海外名师项目申请表》;
(2)推荐信三封(国外同行一封,国内非本校同行一封,第三封不限);
(3)联合实施项目院校确认函
(4)专家最高学位证明和现单位任职证明。
4.各高校每年可申报一项。其他未尽事宜见《海外名师项目项目指南》。
(三)教育部“学校特色项目”
1.申报条件:学校特色项目是指高校通过具有鲜明特征或者独特运作方式实施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从事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管理等工作的项目。学校特色项目旨在促进高校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内部管理等水平的提升,特别鼓励高校聚焦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领域实现不断改进和持续进步。
2.项目经费:获准立项的项目每年获得最多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经费支持;支持周期最多不超过3年。
3.申报材料:《学校特色项目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4.各高校每年可申报一项。其他未尽事宜见《“学校特色项目”项目指南》。
(四)国家外国专家局“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校园行”项目
1.申报条件:该项目是国家外国专家局为支持高校邀请诺贝尔奖获得者与青年学生交流的项目,旨在把从国外引进重要智力资源和在青年学生中弘扬科学精神结合起来。项目经费为9万元人民币/年,资助周期为一年,用于聘请诺贝尔奖得主的国际旅费、在华期间住宿交通及生活津贴或部分薪酬。专家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目前专家局无特殊说明。
2.申报材料:《“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校园行”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l “聘请单位重点外专引智项目”
聘请单位重点外专引智项目是指高校自主设立的围绕重点学科、重点发展领域、重大人才培养计划等引进高层次外国专家的引智项目。
1.申报条件:
(1)申报者应已与我校开展国际合作且在校工作情况较好、工作成效较为显著。
(2)申报者下一年度有明确的来校工作计划和规划,能够有效地促进我校相关学科提升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水平。
2.项目经费:资助力度不大,但较为灵活,可用于国际旅费、食宿交通和国内城市间交通等方面,专家工作时间暂无具体限制,项目有效期为一年。
3.申报材料:《聘请单位重点外专引智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项目总体要求:
1.入选以上项目的专家来校工作期间利用我校资源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项目成果,其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成果的作者署名单位均需署“大连理工大学”。
2.入选专家来校期间应开设本学科前沿讲座;开设本学科前沿课程;应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应与我校教师开展科研合作,促进相关学科科研水平的提升;同时领导或指导本学科进行国际合作项目研究,积极推进我校相关学科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3.各类资助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三、经费管理:
1.项目预算:
各项目应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外专发〔2010〕87号)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国家重点引智项目经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专发[2006]156号),结合项目指南进行预算。以上外专项目中,除“聘请单位重点外专引智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按国家重点引智项目进行管理。
2. 以上各项目执行起始时间一般为2014年6月1日(期限根据各项目规定从一年到五年不等)。项目遴选结果一般于申报次年七月份揭晓。
3. 若项目入选,则应于2015年6月15日前报送项目年度报告(或项目总结)及项目经费开支情况。
四、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申报人选的参评资格。各学部(院)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的申请材料报送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三)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23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13暑假值班表:http://dutdice.)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紫娟、王月丹
联系电话:84706195 15998483101
材料电子版报送地址:cuizijuan@
附件下载请阅:http://dutd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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