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基于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满足人民群众分享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新期待、实现大连理工大学发展战略目标的需要,大连理工大学抓住国家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以及环渤海经济圈开发开放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机遇,与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经教育部批准,建立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
学校为喜迎盘锦新校区落成使用,加大对盘锦校区的宣传力度,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启用仪式方案。
一、应征方案要求
1.总体要求:
启用仪式方案设计要突出盘锦校区主体,尽可能利用到更多的媒体资源和广告资源,宗旨是加大盘锦校区宣传力度,提高盘锦校区的社会知名度。方案需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展示大连理工大学办学历史及盘锦校区新风貌,并融合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地域文化。
大连理工大学概况见大连理工大学主页(),盘锦校区概况见盘锦校区主页(http://panjin.)。
2.各类别具体要求:
(1)区旗、区徽
要求图案简洁、创意新颖、寓意深刻、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既要体现大连理工大学的厚重历史,又要展示盘锦校区的特色。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区旗、区徽应征者须提供彩色标准图、黑白标准图、制作比例图和电脑设计稿光盘,并附设计创意说明。图样一律采用A4纸绘制或打印,电脑设计稿一律用光盘刻录。
(2)校区启用仪式方案
启用仪式方案应大气喜庆、简约而不失庄重,主题突出、内容鲜明,能充分展示大连理工大学的厚重历史和盘锦校区按照“统筹规划、错位发展、坚持标准、创新模式”的指导思想蓬勃发展的喜人景象。启用仪式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校内外氛围营造、媒体宣传、新闻发布会和校区启用仪式等。
二、应征者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须保证是应征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该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该作品。
2.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
3.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4.应征者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5.所有应征作品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6.应征者参与本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7.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入围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权益归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所有,但创作人享有署名权。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可提请作者结合实际情况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或优化再创作。
三、应征方案提交事项
1.投稿要求:可选择邮寄、送达以及网络提交方式,投稿作品须另附作者信息(应注明作者单位、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具体投稿地址如下:
(1)邮寄或送达至:
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西灰楼前楼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 张涛收,邮政编码116024 (注意: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盘锦校区区旗、区徽征集”、“盘锦校区启用仪式方案征集”字样。)
(2)电子版发送至:
617625876@qq.com (注意: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同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盘锦校区区旗、区徽征集”、“盘锦校区启用仪式方案征集”字样。)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涛 李瑛琦 联系电话:18242021882
四、评审及奖励办法
1.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区旗、区徽、启用仪式方案征集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终评结果由组委会最后审定通过并对外公布。
2.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区旗、区徽、启用仪式方案征集组委会有权对专家推荐的终选应征作品做出是否采用的决定,并保留对区旗、区徽、启用仪式方案另行创作的权利。
3.奖项设置: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启用仪式方案征集组委会将评出各征集类别作品一等奖1名(如评审组认定所有应征作品均未达到理想效果,该奖项空缺),二等奖2名,入围奖若干,并向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征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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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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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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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奖(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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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徽、区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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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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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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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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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启用仪式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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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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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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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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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酬金均为税后金额。
五、时间
校区启用仪式方案征集从即日起至6月20日截止;
校区徽、区旗征集从即日起至7月20日截止。
六、其他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区旗、区徽、启用仪式方案征集组委会对本次方案征集拥有最终解释权。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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