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财务人员:
为提高我校会计人员财务专业素质,考虑到学校财务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以及《大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大财会[2007]27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校会计人员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3年7月28日,9:00-11:30
二、培训地点:研究生教育大楼 203室
三、培训内容:新财务制度
四、主讲人: 刘禹民
联系人:刘玥
联系电话:84708884
注:此次培训经大连市财政局会计处同意,作为2013年度我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望有关单位予以重视,欢迎学校会计人员能够踊跃参加。 参加人员请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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