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结合《大连理工大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密切联系群众,请全校各单位通过本部门网站或其他适当方式向师生员工公布本单位信访工作负责人及信访专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含办公地点、办公电话和电子邮箱),方便师生员工通过信访渠道合理反映诉求、提出意见建议。
全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大连理工大学信访工作规定》和《中共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大工委发【2005】32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群众的监督,努力为师生员工服务。
附:大连理工大学各单位信访工作人员名单
大连理工大学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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