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部)、处: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122号)精神,学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部、学院(部)根据“2014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及“2014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要求项目负责人填写立项申请书(附件3)。
二、2014年度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在专任教师数2.5%的基础上限额申报(我校不超过35项)。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各学部、盘锦校区不超过8项,各独立学院、体育教学部不超过5项。
三、省教改项目原则上应在校级教改项目的基础上按名额择优申报。正在进行的校级教改项目可以申报,已完成的校级教改项目不再重复申报。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每人限主持1项,参加合计不超过2项。2012年度省级本科教改项目的主持人原则上不得主持申报本次教改项目。
四、2014年度省教育教学教改项目盘锦校区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6日中午11:00。请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排序,并填写汇总表(附件4),统一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报送教学事务部(G01-S208),E-mail: liuchang@。联系人:刘畅,韩冰雁;电话:0427-2631955。
附件1.2014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2014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附件3.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4.2014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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