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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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2013级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访学的通知

    来源:教学事务部  作者:于磊  编辑:张涛  更新:201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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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

    为适应社会对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需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我校与山东大学等10所国内高校签署了本科生合作培养协议。根据协议,本学期我校将从2013级(2012级五年制强化班)本科生中选派部分学生赴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大学、山东大学、中南 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10所高校交流访学,时间为一学年(2014.92015.7)。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 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访学学校院系情况介绍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吉林大学:

    东北大学:

    山东大学:

    中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厦门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二、各学部(学院)交流访学名额

    2014年各学部(学院)交流访学学校及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及选派办法

    1、交流访学学生选派程序及相关要求见附件2:《派出访学学生手册》。

    2、符合交流访学学生选派标准的同学,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内交流访学学习申请表》(附件3)(另附三张一寸照片和电子版照片jpg239*319,均注明学号和姓名;报名山东大学交流的学生需另提交一张两寸照片),交至所在学院教学/院系秘书处。每人限报一个学校及专业。

    32013级大类招生学生一经确定交流访学的相关专业,一年后回校不参加大类的专业分流。

    4、各学部(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进行择优有序推荐。各学部(学院)请于619(17周周四)下午16:00前将报名材料和《2014年秋大连理工大学国内交流访学学生(派出)信息汇总表》(附件4)报教学事务部(G01-E201),电子版发送到yulei@

    四、其他事宜

    1、为更好地完成在合作高校的交流学习,学生可登录接收学校教务处网站查询相关教学计划。

    2、新学期具体选课、食宿、教材等问题由接收学校负责安排。

    3、其他事宜详见《派出访学学生手册》。

    附件1 2014年盘锦校区交流访学学校及名额分配表

    附件2 派出访学学生手册

    附件3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内交流访学学习申请表

        附件4 大连理工大学派出学生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