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内各有关单位,各位同学:
9月5日学校国际处发布了《关于报名参加2015年春季赴国(境)外友好高校交换学习项目的通知》(http://dutdice.)。根据通知要求并结合校区实际,现将该通知在校区实施细则发布如下。
赴国(境)外友好高校交换学习项目是根据我校与国(境)外高校签署的校际合作交流协议开展的项目,接收大学免收我校交换学生的学费,返校后可依据协议及我校规定转换交换学习期间的学分。现启动2015年上半年赴国(境)外友好高校交换学习项目的选拔报名工作,请感兴趣并符合条件的同学报名参加,有关信息如下:
一.交换学习项目派出时间:2015年春季
二.交换生项目报名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养,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 学习成绩优异,所有已修课程合格(不含辅修课),每学期修读学分不低于15学分;
4. 综合素质强,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外语及专业要求各项目有所不同,具体请参考该校网页及可申请交换学校一览表(附件);
5. 经过家长同意;
6. 各项目对派出时的年级要求有所不同,具体请参考该校网页及可申请交换学校一览表(附件),且保证毕业前一个学期已返校;
7. 为保证学分顺利互换,申请专业原则上是合作院校有对应的院系和专业(除有限制条件外),请申请人报名前务必自行上该校网站查询确认。
三.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盘锦校区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 2014年9月22日(星期三) 17:00截止(请注意,与主校区报名截止时间不同)
项目信息:<2015 年春季派出校际交换学习项目计划表>(请见附件)
报名方式:
(一)需提交材料一览:
1.《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出国(境)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请依据接收大学校历在申请表中准确注明交换学习期限;“研究生导师/本科生辅导室意见/综合评价栏目”由研究生导师/成长导师完成,需要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名;“学部/学院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盖行政公章”由学院行政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院(系)党总支意见负责人签字并盖党委公章”由所在书院常务副院长签署并加盖校区党工委公章)
2.中文简历
3.中文学习计划
4.家长知情同意书(请见附件)
5.外语能力证明材料
6.历年成绩单
7.在以下网站填写报名信息 (注意:请不要重复提交)
(二)报名材料受理:盘锦校区报名学生需提交以上材料及100元报名费,由校区科研与学科工作部统一转交主校区国际处。报名地点:G01-S208,联系人:李刚老师,联系电话:0427-2631955。
由于报名及咨询人员较多,为不影响正常办公,报名材料受理及审核时间为9月16日(周二)上午09:00-11:30;9月19日(周五)09:00-11:30, 13:30-17:00;9月22日(周一)09:00-11:30, 13:30-17:00。除此之外的时间原则上不接受报名材料受理及审核。
原则上逾期报送或报送材料不全将不再受理、视为报名无效。
项目咨询联系人:
大连理工大学国际处
辛老师(欧洲项目) 0411-84706354;王老师(韩国项目) 0411-84708191;李老师(台湾项目)0411-84707463;曲老师(日本项目)0411-84708191
盘锦校区联系人:李刚 0427-2631955
注意:
1. 每人限报一个项目,不得兼报;
2. 项目信息可能随友好学校接收能力而有所调整;
3. 自己所学专业和拟赴海外学习专业课程一定要匹配,以便回校转换学分(请自行咨询本学院(部)教务负责老师及校区教学事务部),如未经本学院(部)教务负责老师及校区教学事务部认可而自行选课,不给予转换学分;
4. 报名截止后很快将于国际处网站发布笔试、面试通知,请报名的同学务必及时关注并按时参加.
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本项目由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
科研与学科工作部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