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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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盘锦校区关于收交2014-2015学年学费的通知

    来源:教学事务部  作者:孙静  编辑:张涛  更新:201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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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2013级本科生:

    2014-2015学年2013级本科生学费收交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该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费方式和时间:

    校区2013级本科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收取采用银行集中代扣方式。在籍本科生应于1020前将2014-2015学年应交纳的学费、住宿费存入学校发放的“建行卡”中,学校委托银行集中批扣。学费收据将于2014年底打印后交由各学院并转发学生。

        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贷款下发后,由学校统一批扣,贷款不足的,请将差额及时存入卡内。

        三、学费金额计算及查询:

    2014-2015学年应交学费金额=上学年学费结算额(学分学费+专业学费)—上学年已预交学费(按学年学费收取)+本学年应预交学费(按学年学费收取)

    2013级在籍本科生上学年学费结算明细查询,时间为10148点—10168;查询方式:

    1)网上登录。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进入综合教务处系统。

    2)输入用户名、密码。用户名和密码是本科生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时所用的用户名和密码。

    3)登录完成后,依次点击:【综合查询】→【学年学费查询】→【确认应缴学费无误】按钮,完成学费确认。

    注:校区内转专业学生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手册(盘锦校区)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详见大学生手册)。原商务英语专业学生转入其他专业,第一学期按原专业的专业学费收取(一学期=1700/2),第二学期按照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收取(一学期=1100/2)。大连理工大学本科各专业学分制学费标准(详见附件)。

        四、其他

    1、请认真核对学费结算明细,逾期不确认者将默认为已确认。

    2、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学事务部孙老师:0427-2631950

    3、咨询时间:10148-101617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本科各专业学分制收费标准

        教学事务部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