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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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盘锦校区教学实验室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学事务部  作者:林勐  编辑:张涛  更新:201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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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部):

         为确保校区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请依据校区2013级、2014级本科培养方案及各专业招生人数,组织开展本学院(部)实验室的规划工作。实验室规划以满足实验教学任务、合理使用实验室用房、提高设备利用率、提出合理经费预算为原则。

    一、实验室规划建设范畴

    1、本通知所指的实验室规划建设,主要指承担校区2013级和2014级本科生实验教学任务的实验室(不含已建/在建的实验室)。

    2、本批实验室规划建设主要经费来源为2015年中央级普通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已在2015年“修购专项”经费项目中申报建设的实验室,请以项目申报内容为基础进行实验室规划;未在2015年“修购专项”经费项目中申报但需承担本科生课程任务的实验室,请以实际需求进行实验室规划。

    二、实验室规划建设方案

    1、《课程任务统计表》(附件1):依据盘锦校区本科培养方案和招生人数,核实本学院(部)承担的实验课程人时数。各学院(部)组织专业教师设计、论证实验内容、提出设备需求。

    2、《实验室用房情况统计表》(附件1):依据承担的课程任务和实验室规划情况,详细填写实验室每个房间的用房面积、实验课程名称、实验项目、每年开设实验的周数等。

    3、《仪器设备采购计划表》(附件1):详细填写仪器设备对应的实验项目、台套数、单价、放置位置(房间)、技术参数、型号等。

    4、《家具备品采购计划表》(附件1):结合实验室建设情况,提出实验台、实验凳等必需品的材质、尺寸、数量方面的要求。

    5、实验室规划布局图(参见附件2):布局图应体现仪器设备、家具备品的摆放位置以及房间功能改造要求(水、电、通风等),以便提交至总务部进行房间功能改造。

    三、相关材料的提交

    请于1120日下午17:00前将实验室建设详细规划方案,即实验室规划布局图纸及实验室建设相关表格(包括《课程任务统计表》、《用房情况统计表》、《仪器设备采购计划表》、《家具备品采购计划表》)发送至menglin@

    上报材料完成后,教学事务部将同各学院(部)进行对话,详细了解各实验室规划方案,并组织规划方案论证、评审,有关结果提请校区班子会讨论、决策。

    未尽事宜请与教学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林勐

    联系电话:0427-2631952

    教学事务部

    2014年10月24日

    附件1:实验室建设相关表格

    附件2:实验室规划方案布局图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