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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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行研究生图像采集的通知

    来源:教学事务部  作者:教学事务部  编辑:张涛  更新:201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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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部):    

        按照教育部有关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要求,我校将于11月20日上午8:00-12:00在研究生教育大楼报告厅对2015年7月毕业的研究生进行图像采集。为方便盘锦校区的研究生同学参加采集,经与新华社沈阳分社联系,盘锦校区的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安排在盘锦校区进行,具体如下:

        一、采集范围

        2015年7月毕业的研究生;

        二、采集时间及地点

        2014年10月29日(周三)上午9:30-10:00;

        三、采集地点

        A01S101

        四、工作安排

        1、研究生于10月28日(周二)10:00前到所在学院(部)教学秘书处报名、交费,采集费用为每位研究生20元;

        2、各学院(部)务必于10月28日(周二)11:30前将报名费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名单(见附件)送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并同时提交电子版名单至sxxoff@。

        五、研究生注意事项

       (1)新华社工作人员在校区采集结束后还要赶往下一个工作点,所以请各位同学一定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过时不候;

       (2)请参加采集的同学务必携带个人二代身份证,现场照相需要刷身份证,没有身份证和身份证消磁的学生皆无法进行图像采集;

       (3)学生在图像采集时,不得穿毛领、吊带服装,不得佩戴项链、耳环等首饰;

       (4)此次未能参加图像采集的15年毕业生,还可以参加2014年11月20日(周四)上午8:00-12:00在主校区研教楼报告厅进行的图像采集(详见研究生院网上通知(http://gs.),但必须在此次报名时向学院提出申请,单独填写图像信息采集登记表。两次均不能参加者,需自行前往新华社沈阳分社或北京分社进行采集。

        六、学院(部)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部)做好宣传、通知到位,图像采集部门不接受未提前报名和交费的研究生现场交钱照相。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蔡晶

        联系电话:0427-2631953

        电子邮箱:sxxoff@

        联系地址:G01S209

        附件:图像信息采集登记表


     教学事务部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