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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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锦校区办公室关于2015年元旦及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来源: 作者:李武林 编辑:张涛 更新:201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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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区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5年元旦及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元旦:

    2015年1月1日—2015年1月3日,共3天。

    2015年1月4日(星期日)调休上班,并上1月2日(星期五)的课。

    (二)寒假:

    本科生:2015年1月19日—3月1日。

    研究生:按导师要求执行。

    教职工:2015年1月26日—2月28日放假,3月1日(星期日)开始上班。

    二、注册、报到和上课时间

    本科生、在校研究生注册时间:2015年3月1日(星期日)。

    本科生、在校研究生正式上课时间:2015年3月2日(星期一)。

    三、值班安排

    1.校区办公室、总务部原则上周一至周五每天要安排专职人员到岗值班,其他单位(部门)按照业务需要,自行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岗、脱岗。

    2.各学院(部)应妥善安排好值班,确保师生员工在假期期间正常办理相关业务。

    3.值班时间为:8:30—11:30,13:30—16:30。

    4.值班人员应保证通信畅通,对上级通知、紧急事件等重要工作要快速处理,并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

    5.校区各教学楼、办公楼在寒假期间应按时开关门,不得提前关门影响师生正常的科研、办公和学习。

    6.校区设立总值班室,地点:G01行政服务楼E303办公室,联系电话:0427-2631111。(校区总值班室值班人员由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教学事务部、科研与学科工作部、学生工作部、财务办公室分别派出值班人员组成)

    6.学校水、电、供暖、网络维护等部门要安排好值班和设备维护工作,满足正常运行需要,确保寒假期间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

    7.各单位(部门)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8.2014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部门)将附件中《2015年元旦及寒假值班安排表》通过电子邮件报校区办公室(pjdut@)。

    四、其他要求

    (一)假期因值班产生的交通费在各单位差旅费中报销。

    (二)总务部要妥善安排好寒假在校学生及值班人员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