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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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度设备类资产清查盘点的通知

    来源:总务部  作者:倪东鹤 编辑:李武林 更新: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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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区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设备类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和学校加强内控监管的要求,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定于2017年10月9日至10月31日,开展全校设备类资产盘点工作。

    一、盘点范围

    截止2017年9月30日在账的设备,重点清查2016年以来建账的设备。

    二、盘点工作安排

    本次清查通过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实行,由设备处发起清查任务,领用人自查,使用部门复核汇总上报,设备处组织抽查。

    (一)自查

    时间:2017年10月9日-2017年10月15日

    要求:

    1.以账对物,以物对账:设备实物与账目相符情况,原则上应当账物相符;

    2.仪器设备资产标签的管理情况,原则上设备类资产应一物一签,物签相符;

    3.各单位(部门)账目中未实名设备,应由设备秘书先做实名制整理,分配至具体领用人,再由领用人自查。请设备秘书先做好整理,以免耽误清查进度;

    4.设备领用人需对自己名下的设备信息(资产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进行确认,并填报盘点结果(帐物相符、有账无物)。如发现非本人领用设备,需及时办理领用人变更业务,不得搁置不做自查。

    (二)部门复核

    时间: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20日

    各单位(部门)设备秘书根据责任人自主核查的结果进行复核、汇总上报、分析,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仪器设备清查报告表》报送总务部。

    本次盘点工作将把各类设备资产标签的完好作为检查重点,如在自查过程中发现标签缺失,请各单位(部门)设备秘书及时补打下发。

    (三)总务部抽查

    时间:2017年10月21日-2017年10月25日

    总务部将对各单位(部门)设备进行抽查,重点针对便携式、可移动设备以及大型仪器设备,并结合各单位(部门)提交的清查报告表进行问题比对、分析,最终形成盘锦校区整体清查报告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四)学校检查

    从10月23日起,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会同学校相关单位的设备管理人员共同组成抽查小组,结合单位(部门)自查进度,抽取部分单位进行检查核实,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1.抽查的重点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间新增的设备类资产。

    2.抽查工作小组于检查前1-2天通知被检查单位,明确被抽查设备。

    校区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确保学校设备类资产盘点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认真填写清查报告表,纸质档经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交至总务部综合科(H03楼308房间),电子档发至邮箱nidonghe@。

    联系人:倪东鹤,联系电话:0427-2631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