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学院、各管理服务机构:
为加强校园施工管理,维护正常教学、工作与生活秩序,有效保护校园环境,防范和减少施工对各类基础设施的损坏,确保施工活动安全、文明、规范、有序进行,针对校园各类施工做如下通知:
一、校园施工,指在校园范围内开展的市政管线(含自来水、电力、燃气、热力、排水等)作业、建(构)筑物室内室外施工、设备安装、各类管线敷设、园林绿化、基础设施零急修等施工活动。
二、凡有施工需求的单位,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校园施工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提交至H03楼314室,经审批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三、各单位(即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对施工安全承担总体责任;
2. 施工单位及人员应严格遵守校区治安管理相关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3. 室外施工应按规范设置围挡或警示带,并在醒目位置设立施工告示牌,明确施工内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竣工时间及施工警示等信息。施工占道、封道、室内室外施工等,应严格依照申报图纸批准的范围执行,并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4. 施工过程中要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及行人安全。施工车辆应按限定速度在指定路线行驶,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严禁超速和鸣笛;车辆沿途散落的垃圾须及时清扫干净;
5. 施工期间严禁施工单位及人员擅自动用明火(如电气焊等),确需动火的,要事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6. 施工单位使用校内水电资源,应到总务部运行保障工作室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实际用量结算费用;
7. 施工如涉及破坏绿地或移栽花草树木,应在施工结束后按原样恢复。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挖移、砍伐树木或破坏绿化景观;
8. 施工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合理定点、集中堆放,并在竣工前彻底清运,不得在绿化带内掩埋或随意倾倒,做到工完场清;
9. 施工期间应自觉接受校园巡查队的现场监督,配合查验施工许可及施工范围,对巡查提出的安全和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
四、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全过程的检查监督。各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需及时联系总务部校园管理与修缮工作室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施工垃圾清运、基础设施及园林绿化恢复等情况。
五、咨询方式,总务部校园管理与修缮工作室,黄老师:0427-2631099。
总务部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