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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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盘锦校区七级管理岗空岗补充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政办 作者:孙佳琦 编辑:李少阳 更新: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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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区各单位、各管理服务机构:

    按照学校及校区工作安排,现启动盘锦校区部分七级管理岗空岗补充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岗位情况

    纳入此次补充工作的七级管理岗为大连理工大学昆士兰科技国际工学院党委组织员兼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二、聘任条件

    (一)具备七级管理岗位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能够适应加快推动盘锦校区自主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要求,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卓越目标意识。

    (三)为加快建设一流国际化校区,鼓励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人员申报并在七级管理岗位上担当作为,外语优秀者优先考虑。

    (四)鼓励优秀年轻同志申报并在七级管理岗位上担当作为。

    (五)申报岗位者应为中共党员,还须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党龄要求。党龄统计截至2026年6月11日。

    三、主要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七级管理岗位报名表》(附件),依据公布的岗位,本着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要求进行申报,并提交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主要报告2023年以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

    报名人员如与学校在职教职工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须在报名表“主要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中如实填报。

    管理机构、服务保障及辅助机构报名人员提交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学院、直附属单位报名人员提交所在单位负责人、党组织书记审批;辅导员还须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人审批。

    (二)材料提交

    所有报名人员的报名表纸质版由所在单位统一收取,于2026年6月12日15:00前报送至G01-办事大厅8号窗口(个别无法现场报送报名表的同志,请将纸质版扫描发送至pjrs@dlut.edu.cn邮箱)

    (三) 选拔程序

    1.选拔推荐。按照《大连理工大学七级管理岗位实施办法(修订)》(大工委发[2026]20号)有关规定,校区成立七级管理岗位人员选拔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 7 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面试,按照1:2的比例提出人选推荐方案,报送至校区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选拔小组对选拔环节做好记录,妥善保管存档。

    2.考核聘任。盘锦校区成立考核聘任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每人考核时间为5分钟,包含3分钟个人陈述和2分钟回答提问。考核聘任小组按照1:1的比例提出拟聘任方案,并提交盘锦校区党工委委员会审议。盘锦校区党工委审议通过后,将拟聘任方案报学校审定。

    四、工作纪律

    (一)报名人纪律

    1.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保证填报材料的真实有效。

    2.不得有任何拉票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用人单位和二级党组织工作纪律

    1.公正、公平地行使职责;

    2.注重回避原则。如与申报人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领导干部,不得参与本单位及二级党组织的选拔、推荐工作。

    违反以上纪律,将取消报名人报名资格。

    咨询部门及电话:

    盘锦校区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孙佳琦、吕波

    联系电话:0427-2631937、0427-2631935

    Email:pjrs@dlut.edu.cn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盘锦校区纪工委:0427-263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