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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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盘锦校区2026年度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的通知

    来源:盘锦校区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作者:孙晋 编辑:孙晋 更新: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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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分党校:

    2026年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定于3月25日至3月31日举行,由商学院党委分党校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使发展对象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坚定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对象

    2025年12月底前确定的入党发展对象。

    三、培训组织及培训形式

    1.采用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包括开班仪式、专题报告、小组讨论、实践参观、线上理论学习、提交心得体会、结业考试等教学环节。详细安排详见附件1。

    2.请相关二级党组织积极配合做好本次培训工作,督促本单位发展对象按时参加培训,并对培训学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检查和指导。

    四、培训要求

    1.请严格按照教学安排,参加并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2.集中培训期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请填写请假条,在课前将请假条提交至本单位组织员,经支部同意、学院审核后纸质版请假材料加盖学院党组织公章,至少提前一天报盘锦校区党工委和承办学院审核。被批准请假者需自学课程,课后提交自学报告,否则视为缺席。累计请假时间超过总学时的1/7或无故缺勤1次者,不予结业。

    3.线上理论学习请自行登录学习平台,选择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登录网址为:http://szdx.dlut.edu.cn/login,于3月29日11:00前在课程模块完成所有必修课程学时。

    4.学习结束后根据本次培训课程,撰写个人体会,要求观点鲜明、论述清晰,层次分明,字数不少于1500字,不得抄袭,于3月29日11:00前通过学习平台“心得体会”栏目进行提交,每人可进行5次查重,查重不通过、逾期不提交均视为培训不合格。

    5.结业考试通过学习平台考试系统进行考试,结业考试未达到60分视为不合格。学员可以通过学习平台“模拟考试”环节进行模拟测试,每人可模拟测试15次。

    6.学员学习结束后,需向所在党支部做一次思想汇报。

    五、考核评定

    根据课堂考勤、线上理论学习、考试成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附件1:盘锦校区2026年度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日程安排

    附件2:系统使用操作指南

    附件3:请假条

    附件4:盘锦校区2026年度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参训学员名单

    中共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工作委员会

    中共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