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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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盘锦校区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助管”“勤工助学之星”评选的通知

    来源:学工部 作者:冉冶 编辑:李少阳 更新: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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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助管与本科生勤工助学工作的育人功能,激励广大学生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2025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助管”“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优秀研究生助管(研究生)

    勤工助学之星(本科生)

    二、评选对象

    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在岗工作,且学年度累计在岗时间不少于8个月的在校研究生助管和参与勤工助学的本科生。

    已毕业离校的学生不参与评选。

    三、评选名额

    优秀研究生助管:盘锦校区评选1人。

    勤工助学之星:盘锦校区评选4人。

    根据各用工部门岗位数量及学生在岗情况,推荐0-1名本科生和0-1名研究生参评。

    四、评选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工作态度端正:热爱岗位工作,恪尽职守,服从安排,勤勉踏实,吃苦耐劳,讲求奉献。

    业务能力突出:熟悉岗位业务,具备较强的综合事务处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

    工作成效显著: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表现受到师生普遍认可,在岗位上做出积极贡献。

    个人品德优良:道德品质优秀,言行举止文明,恪守学术诚信与工作纪律,无被投诉现象。

    五、评选程序

    1.推荐:各用工部门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及评选条件,组织开展初评。

    确定推荐人选后,申请人须通过“智慧学工系统-奖学金界面-勤工助学评优”完成线上填报。用工部门履行审批流程。

    2.初选:校区成立评审小组,对各单位系统提交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发布会评通知。

    3.会评:组织现场答辩评审,参评学生进行3分钟PPT陈述,汇报2024-2025学年工作情况,由评委投票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公示:对拟表彰名单进行校区公示。

    六、奖励办法

    对获得“优秀研究生助管”和“勤工助学之星”荣誉称号的学生,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元酬金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时间节点

    请各用工部门于2025年12月5日17:00前,完成推荐人选的在线填报与审批程序,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候选人现场答辩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周三)14:00,地点为G01-W104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李老师 0427-2631927

    冉老师 0427-2631635

    党政办公室

    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