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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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新能源车辆充电桩使用的说明

    来源:总务部 作者:总务部 编辑:李少阳 更新: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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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校园充电安全,优化充电桩使用效率,营造有序的校园环境,现就校园充电桩使用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使用规则

    1. 仅允许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等合规交通工具充电,严禁为大功率电器、改装设备充电;

    2. 服务单位车辆请到H02充电站充电;

    3. 充电完成后,请及时拔枪、整理好充电线缆,同时将充电枪放回指定位置,并及时驶出充电车位,避免影响其他车辆充电。

    二、安全要求

    1. 充电前需检查车辆充电接口、线路是否完好,杜绝私拉乱接、违规改装等情况;

    2. 充电区域禁止堆放杂物、吸烟或使用明火;

    3. 使用时发现安全隐患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联系总务部。

    三、温馨提示

    1. 非新能源车辆和非充电车辆严禁占用充电车位。

    2. 服务电话:0427-2631103

    总务部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