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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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5年第二季度盘锦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作者:宿旺 编辑:李武林 更新: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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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区各学院、各管理服务机构:

    根据盘锦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要求,现开展2025年第二季度盘锦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认定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报

    1.对照《盘锦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填报《盘锦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由组织人事办公室提供);

    4.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由组织人事办公室提供代办);

    5.学历、学位证明(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6.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含职称证书、荣誉称号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法人证书、薪酬待遇证明、发明专利证明等能证明自身情况的相关材料,在盘创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请根据申报层次自行准备;

    7.申请认定柔性引进人才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出具短期服务或兼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在盘主导或参与的项目情况简介等相关材料。

    注意:申报时提供纸质版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二)单位审核

    由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校区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复核后向盘锦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报送。

    (三)盘锦市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4月11日17:00前将《盘锦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汇总表》《盘锦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交至G01二楼办事大厅8号窗口,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jrs@dlut.edu.cn。

    特别提示:预申请辽滨经开区相关人才政策待遇的老师,必须先完成盘锦市高层次人才认定。

    联系人:宿旺、孙佳琦,联系电话:0427-2631939、0427-2631937

    盘锦市人社局联系人:陈天锡,联系电话:0427-2834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