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校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理念,全面了解本部门、单位安全管理实际情况,清晰掌握危险源、风险点以及重要区域、重点部位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执行“三管三必须”“一岗双责”,担负起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二、开展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大跨度场所楼宇附属物、地面矗立物、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针对性管理。对节假日期间仍在使用的区域、部位、场所、设备等,要采取针对性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在用状态,安全管理到位,安全防范措施有效。
四、加强值班值守与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相关岗位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信息传递渠道有效,做到响应迅速、应对有效。严格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
校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