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单位(部门):
根据市、区有关冬季扫雪防冻工作的要求,为确保校区正常工作秩序,防止降雪带来的不利影响和隐患,各单位(部门)应以下雪为令、雪停即清的原则,及时组织师生员工清扫责任区内的积雪。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除雪分担区划分
校区总务部负责校内主干路积雪清理;各单位(部门)负责所属楼宇周边人行步道积雪清理。公共使用楼宇由主要使用单位(部门)牵头负责。
各单位(部门)应组织党员、发展对象、积极分子等冲锋在前,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表现突出的支部和党员应在评奖、评优工作中给予考虑。
二、清扫具体要求
以下雪为令,做到白天积雪当日清除,夜晚积雪次日上班立即开始清除;各分担区应在工作日24小时内将积雪清除完毕。清雪标准应达到露地面、路边净,无积雪、无积冰,不空段、不丢段,以保证师生出行安全。
各楼宇物业人员应积极配合除雪,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前提下,尽快清除楼门前、台阶等区域积雪,保障通行安全。
总务部已为各楼宇配备除雪工具,由各楼宇物业负责发放、保管。需额外借用除雪工具的单位请联系总务部保卫室,联系电话:0427-2631078。
三、临时交通管制
如遇大雪等极端天气状况,校区将对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C09、G01、D02、D08、B07北侧路段),禁止机动车驶入,以免车辆碾压形成雪楞、冰包,造成交通安全隐患。待管制路段积雪清理完毕后,将及时取消交通管制。具体交通管制区域及通行建议,详见附图。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师生员工及时清扫积雪,共同保障校园出行安全。总务部负责对校区除雪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因扫雪工作不力造成人员伤害等事故,分担区单位将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