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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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年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通知

    来源:校区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作者:校区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编辑:王天舒 更新: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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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使发展对象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有更加深入的了解,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提升理论自信和理论自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坚定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盘锦校区决定于近期开展2024年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工作,具体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10月21日-10月30日

    二、培训形式

    开班仪式、专题报告、小组讨论、现场教学、线上理论学习、提交心得体会、结业考试(共31学时)

    三、具体安排

    (一)开班仪式、专题报告(8学时)

    1.开班仪式10月23日(周三)13:00,地点:G01报告厅;

    2.本次培训共4场专题报告,将采取现场会议报告结合形式(详见附件2);

    3.请所有学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按照座位名帖对号入座,进行全程签到)。

    (二)小组讨论(4学时)

    1.所有学员按照分组开展小组讨论,具体分组将提前一天通知;

    2.小组讨论以行动学习“开放空间”工作坊形式开展,定于10月21日18:00-20:30在A01-W302开展,请所有学员提前10分钟到场。

    (三)现场教学(1学时)

    参观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校史文化展厅,时间:10月23日(周三)16:20-17:00。专题二讲座结束后,一同前往展厅参观。

    (四)线上理论学习(14学时)

    1.学员自行登录 “强国先锋”学习平台,输入本人用户名:学号,密码:dlut@学号后六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登录网址为:https://dlut.qiangguoxianfeng.com/。

    2.学员需要于10月27日23:00前在课程模块完成所有必修课程学时。

    (五)提交学习培训体会(2学时)

    1.所有学员根据本次发展对象培训全部课程(包含线上理论学习、专题报告、小组讨论等),撰写个人体会,要求观点鲜明、论述清晰,层次分明,字数不少于1500字,不得抄袭;

    2.请务必于10月27日23:00前通过“强国先锋”学习平台“心得体会”栏目进行提交,每人可进行5次查重,查重不通过、逾期不提交均视为培训不合格。

    (六)结业考试(2学时)

    1.结业考试为闭卷,通过“强国先锋”学习平台考试系统进行考试。结业考试时间为10月30日(周三)中午12:20-13:20,地点为:校区A01教学楼机房(详细名单请见考场张贴),请所有学员按时到考场参加考试,注意考试纪律;结业考试不合格(未达到60分),视为此次培训不通过。

    2.学员可以通过“强国先锋”学习平台“模拟考试”环节进行模拟测试,每人可模拟测试15次。

    四、其他要求

    1.学员应当按照通知安排参加培训,自觉接受管理,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保证学习效果。

    2.采取过程考核模式,若学员按时按规定参加各项培训内容,则视为通过本次培训,提供培训结业证明。

    3.本次培训原则上各项培训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某项培训(至多1次),需提前联系本党支部书记或学院组织员老师,经支部同意、学院审核后纸质版请假材料加盖学院党组织公章,至少提前一天报盘锦校区党工委和承办学院审核。请假超过1次需参加承办单位组织的补课,并提交补课完成情况证明。

    4.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孙老师0427-2631960,李老师0427-2631822。

    盘锦校区党工委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党委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