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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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锦校区关于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组织人事办公室 作者:组织人事办公室 编辑:王天舒 更新: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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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区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意见》(大工校发〔2023〕47号)和学校“关于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规定,结合校区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精神,现将盘锦校区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

    1.党委组织部和人力资源处组织实施处级领导干部和七级管理岗人员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相关人员2023年度考核结果。

    2.校区各学院、校区学工系统、校区管理服务机构按照各自年度考核办法和标准组织实施其他在职人员考核工作,根据核定的2023年度考核优秀限额,确定2023年度考核结果。

    二、考核程序

    1.校区各学院、校区学工系统、校区管理服务机构分别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参加考核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填报工作业绩及年度考核记录表,个人总结、述职,校外兼职的教学科研人员需要报告年度兼职情况和取酬情况。

    3.各单位、各部门进行业绩审核、师德师风和学术行为考察。各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初步考核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校区学工系统、校区管理服务机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初步考核结果,经校区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拟确定为优秀档次的须在本单位、部门范围进行公示(3月5日开始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参加考核人员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向所在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

    三、考核材料

    校区各单位、各部门于3月5日17时前将下列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区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办事大厅8号窗口)。

    (一)处级领导干部

    校区各单位、各部门收集教职工打印并签字的《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2023年度考核结果记录表》(纸质版),按音序排序。【请勿签署考核意见、请勿加盖公章】

    (二)七级管理岗人员

    校区各单位、各部门收集教职工打印并签字的《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记录表》(纸质版),按音序排序。【请勿签署考核意见、请勿加盖公章】

    (三)其他人员

    校区各单位、各部门收集教职工打印并签字的《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记录表》(纸质版),签署考核意见(考核优秀、考核合格、考核基本合格、考核不合格、不确定档次)后,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根据档案存放点(委派人员、处级干部、七级管理岗位人员:档案馆;其他人员:盘锦校区)分类并按音序排序。

    《2023年度考核报告》(附件1)纸质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办事大厅8号窗口),《考核等次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pjrs@dlut.edu.cn。

    四、相关说明

    1.下载打印《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记录表》方法:登陆校园门户-办事中心-业务系统-组工人事系统-工作业绩管理-教职工-下载查询-年度考核记录表-选择2023-下载,请用A4纸打印下载的《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记录表》PDF文件,左侧页边距不小于2.5cm,签字后交所在单位、部门。

    2.年度考核结束以后,审核通过的2023年度及以往年度业绩成果数据不能更改。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427-263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