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坚守重要节日节点,贯通联动做好“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徙木立信到化风成俗,学校党委、纪检监察机构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纠治“四风”情况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辽宁省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教训,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廉洁勤俭节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求,一级带动一级,一级督促一级,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筑牢防腐思想堤坝。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坚守清正廉洁,坚持心有所戒、行有所止,时刻紧绷作风建设之弦,严守“红线”“底线”,自觉弘扬优良作风。
二、严明纪律规矩,坚持令行禁止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带头勤俭文明过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对全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严禁公车私用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或者借机敛财;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高档娱乐场所或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在公务接待中铺张浪费;严禁酒后驾车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四早”监督要求,强化制度执行,及时防治“四风”问题;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抓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着力消除事故隐患,坚决纠治思想懈怠、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失守导致违纪违法问题、事故事件发生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各级纪检组织要把纠治违规吃喝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盯党员干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紧盯酒驾醉驾背后隐藏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针对今年公务活动较多的情况,严查“吃空函”、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等问题。督促本单位人员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积极营造节约文化,提高节约意识。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节日易发多发问题露头就打,保持从严态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请各二级纪检组织简要梳理节点纠“四风”树新风情况(不超过1000字,无需穿靴戴帽,重点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值得注意的苗头性倾向),于6月26日上午11:00前发送至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邮箱(jiweiban@dlut.edu.cn)。
附件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附件2: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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