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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校区安全工作的有关通知

来源:盘锦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总务部 作者:林思宇 编辑:李武林 更新:201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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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依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为保障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结合校区实际情况,现将暑假期间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

各单位行政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妥善安排安全工作,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安全。

暑假期间,需要在实验室继续从事实验工作的教师和学生必须登记备案,指导教师作为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加强用电管理和危化品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和实验室安全;暑假期间学生在实验室工作,原则上其指导教师不得外出。

师生离开实验室时务必关闭门窗、关闭用电器,检查用水、电情况,做好防汛工作,避免造成损失。

二、服务保障安全

物业公司假期加强门岗、楼宇安保工作力度,加强监控与校区巡逻,同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和电梯管理工作。

食堂务必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做好暑假期间食堂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把控食品留样、消毒保洁、食品原材料进货及存储、规范操作流程等环节,保障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

三、在校人员安全

假期值班、工作的教职工下班时请关闭电源、关好门窗,恶劣天气时请注意行车安全。

假期留校同学请注意人身安全,严禁使用违规电器,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离开宿舍时,请记得关窗、断电、锁门。

四、其他安全提示

假期出行时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同时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自驾出行的应提前进行车辆机件的安全检查,保持车况良好。外出旅行应避免独自出行,选择合法旅行服务机构,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网络聊天交友时要谨慎,不把个人和家庭信息告诉他人;不轻易相信更改订单、退货、兼职等电话或短信链接。

假期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望广大师生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