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教室借用申请表(校内单位使用)
借用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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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途: □学术讲座 □会议 □学生活动 □其他
规 模: □50人以下 □50-100人 □100-200人 □200-300人 □300-400人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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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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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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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借用教室(非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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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单位:
负责教师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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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事务部意见:
同意使用 教室。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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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教室由盘锦校区教学事务部统一调度安排使用。临时借用教室必须提出申请,教学事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详见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教室管理规定。
2. 此表格为临时用表,待网上申请系统建设完成后,将改为网上申请。
3. 书院开展学生第二课堂活动需要通过学生工作部(团委、各书院)指定负责教师办理借用申请;
各学院(部)组织的活动可通过相关负责人员或教学秘书办理借用申请;
机关及校区内其他单位借用教室需指派专门负责教师办理借用申请;
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本人可直接办理借用申请。
4. 教室借用申请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
5. 凭此申请表到楼宇物业处办理钥匙借用等事宜。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教室借用申请表(校内单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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