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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教学事务部  作者:曲倩  编辑:张涛  更新:201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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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有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一览表(学术型)

    大连理工大学学校代码:10141

    一级学科、专业及隶属院(系、部)

    二级学科、专业

     

    院(系、部)代码、名称

    一级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代码

    名称

     


    盘锦校区

    270
    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01

    ☆▲▲化学工程

     

    081702

    ☆▲▲化学工艺

     

    081703

    ▲▲生物化工

     

    081704

    ☆▲▲应用化学

     

    081705

    ☆▲▲工业催化

     

    0817Z1

    ▲▲★膜科学与技术

     

    0703 ▲化学

    070301

    ▲▲无机化学

     

    070302

    ▲▲分析化学

     

    070303

    ▲▲有机化学

     

    070304

    ▲▲物理化学

     

    280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0801 ☆▲力学

    080104

    ☆▲▲工程力学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704

    ▲▲流体机械及工程

     

    290
    食品与环境学院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300
    生命与医药学院

    0710 生物学

    071000

    生物学

     

    0831 ▲生物医学工程

    0831Z2

    ▲▲★生物工程与技术

     

    310
    文法学院

    0301 法学

    030101

    法学理论

     

    0403 体育学

    040300

    体育学

     

    320
    商学院

    0201 理论经济学

    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0202 应用经济学

    020205

    产业经济学

     

    020206

    国际贸易学

     

    0871 ☆▲管理科学与工程

    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2 ▲工商管理

    120202

    ▲▲企业管理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1202Z1

    ▲▲★项目管理

     

    1202Z2

    ▲▲★环境管理

     

    330
    基础教学部

    0701 ▲数学

    070102

    ☆▲▲计算数学

     

    07010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070104

    ▲▲应用数学

     

    070105

    ▲▲运筹学与控制论

     

    0701Z1

    ▲▲★金融数学与保险精算

     

    0702 ▲物理学

    070207

    ▲▲光学

     

    注:标有“▲”为一级学科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标有“▲▲”为专业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标有“☆”为国家重点学科

     

     

     

        标有“★”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有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一览表(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类别及隶属院(系、部)

    专业领域

    院(系、部)代码、名称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及名称

    代码

    名称

    盘锦校区

    290食品与环境学院

    0852工程硕士

    085229

    环境工程

    270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

    0852工程硕士

    085216

    化学工程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硕士研究生招生联系电话

    学部、学院(部)代码、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区号:0427

     


    盘锦校区

    270

    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

    曲老师

    2631953

     

    280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290

    食品与环境学院

     

    300

    生命与医药学院

     

    310

    文法学院

     

    320

    商学院

     

    330

    基础教学部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招生专业目录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1.     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


    2.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3.     食品与环境学院


    4.     生命与医药学院



    5.     文法学院


    6.     商学院


    7.     基础教学部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1. 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


    2. 食品与环境学院


    附:大连理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必读

    一、招生类别

    2014年硕士研究生的招生类别有推荐免试、全国统考、联考、单独考试。招生名额3500余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部分。

    、申请或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申请攻读我校学术型学位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及工程管理硕士MEM不接收推免生)。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推免生优先推荐进行国际联合培养和国际交流,并且学校单独划拨国家奖学金名额奖励优秀推免生(2万元/人)。

    (二)全国统考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同等学力考生: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91日,下同)或2年以上,修完本科学位主干课11门以上并成绩合格(必须出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的成绩证明),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署名前2名)的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方予准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地域)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生

    1、符合申请或报考条件(二)中第1、第2、第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14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大连理工大学2014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秋季)招生简章》、《大连理工大学2014年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单独考试生

    1、符合申请或报考条件(二)中第1、第2、第4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14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强军计划考生的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14年强军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20131010-31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

    注意: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若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将不准予考试。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国防生须在备用信息中填写国防生已取得学历的双学位考生网报时须按往届生身份报考。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时间:20131110-14

    地点:考生(含推免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本人确认后将一律不作修改。

    MBAMPAMEM联考生在大连市招生办确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单独考试生到大连理工大学进行现场确认。仅网上报名,而没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20131225日前仍未通过学历认证的考生将不准参加考试

    20131225-20141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全国统考生、联考生、单独考试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414日至1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6日进行)。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高等教育学、体育学初试科目为3门;MBAMPAMEM初试科目为2门。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主页《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约在20143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可下载,不再单独邮寄考生成绩通知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

    2、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可自主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并采取差额方式复试。

    3、复试方式一般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复试具体的差额比例、时间、地点、办法及其他事宜请于3月中旬以后到我校各学部、学院(部)网站查询。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5、推荐免试生的复试时间和方式由各学部、学院(部)确定。

     复试阶段前将再次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五、体检

    学校将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新生入学报到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及调剂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

    未被录取的考生,我校将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优先考虑其在校内相关专业进行调剂录取,也可以根据考生的要求调剂到其他院校。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学制

    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建筑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建筑学专业学位)学制2年。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4708338;传真:0411-84706411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4

    网址:http://gs.

    微博:

    E-mailyjsyzb@

    热烈欢迎考生申请和报考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