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校区各部门(学院)如有申报,请于12月3日前联系总务部,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文件,由总务部汇总后统一上交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电话:0427-2631078,联系人:连博,邮箱:lianbobo@
各相关单位、课题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预算司要求,各单位在上报年度预算的同时需要申报政府采购预算,在预算额度内安排采购项目。未申报政府采购预算或超出申报的政府采购预算额度的项目将不能安排采购。
申报范围:预算(或估算)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货物(包括仪器设备、图书、一般设备(仪器设备除外)及耗材、软件等)或服务(包括物业管理、印刷、测试、委托加工等)、60万元以上的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经学校财务支出的所有经费(包含科研经费)预算均需申报。
我校从2014财年开始按要求执行。如经费来源是科研经费(含纵向和横向),请填写附表一;其他经费来源填写附表二。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3年12月5日前按照附表要求认真填写,经单位(或经费)负责人审核确认后,从负责人电子信箱报送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cgzb@,邮件主题:采购预算+单位(或负责人)名称。
附表一:201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申报表(科研经费)
附表二:201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申报表(校级预算)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财务处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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