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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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公布2014年校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教学事务部  作者:刘畅  编辑:张涛  更新:201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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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部),各职能部门:

    2014年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针对今年申报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组织了严格的评审,采取了“四上四下”的办法:一是对各学部和学院报上来的项目,按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人资格和内容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直接下。二是对初审合格的项目进行网评,网评前15%的一般和专项项目直接上,后15%的项目直接下;重点项目网评后40%的直接下。三是对网评居于中间70%的一般和专项项目进行专家会评,经专家投票,前30%上,其余项目下;对网评前60%的重点项目进行答辩评审,专家在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答辩的基础上进行投票,前30%上,其余项目下。四是对所有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内容审查,除了与往年已完成或正在完成的项目和成果内容比对外,还利用“中国知网”的数据库进行查重比对,研究内容重复率高的下。

    本次教改项目的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对一般项目、重点(重大)项目、教材专项、实践专项、民族对口支援专项、教师教学发展专项、招生就业专项等采取分类申报,分组评审、分别支持的原则,注重引导不同层次和类型的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经过严格评审,最终确定了2014年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基金立项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

    有关校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经费使用等事宜说明如下:

    1.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填写立项《任务书》(见附件23,以公布的项目名称为准),经费额度按批准额度执行(经费额度将下发各单位)。《任务书》相对原《申请书》有较大改动时,需要重新审批;如无内容改动,请在《任务书》封面备注中注明“立项计划无调整,按申报书执行”字样。《任务书》一式三份,以学部(学院)、部、处等为单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主楼226室),并提交电子文档,截止日期为519日。联系人:张晓军,电话:84708593E-mail: zhangxj@

    2.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原则上需年内完成;重点项目资助年限为2年,项目经费分阶段执行,前期启动经费50%,中期考核合格后执行其余的50%经费;教材专项根据出版社的类别和教材的类型,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项目启动经费为3000元,文稿编写完成并与出版社签订合同后,执行其余的经费。

    3.凡学校资助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任务书所列工作计划、目标及经费支出计划认真执行,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重点和部分专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一般项目和部分专项项目将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对中期检查或验收不合格者,将停止划拨经费,并取消立项资格。

    4.教学改革基金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教学改革基金实施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负责人在学校《经费报销单》“经手人”处签字、主管教学的副部长或副院长在“验收人”处签字,最后由教务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到财务报销。

    5.学生工作研究类项目完成时限为一年,所有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任务书所列工作计划、目标及经费支出计划认真执行。立项项目需填写学生工作研究类《任务书》(见附件4),一式三份,以学部(学院)为单位于519日统一报送学生处(主楼121室)。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教学改革基金实施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负责人在学校《经费报销单》“经手人”处签字、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部长或副院长在“验收人”处签字,最后由学生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到财务报销。联系人:李伟,电话84708669Emailliweidut@

     请校区评选上的项目负责人于2014516日下午3点前将项目任务书一式三份提交到教务部S208(研究生项目提交到S209),同时发送电子版至liuchang@  ,由教务部统一上交主校区教务处。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2014年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一览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基金项目任务书(2014)

    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教材建设出版基金项目任务书(2014)

    附件4大连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基金(学生工作研究)项目任务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