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及《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若干原则意见》的要求,现就2014年度增设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设专业的基本原则
1.新增专业要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发展高新技术类专业和应用型专业为重点,通过专业设置和调整,推进人才培养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紧密结合。
2.新专业要具有长远的专业建设规划,能够提出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目标,并制定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培养方案和其他必须的教学文件。
3.能配备完成专业培养方案所必须的师资队伍和教学辅助人员,一般应有已开设相关专业为依托。
二、申报程序
由学院(部)组织相关教师进行充分论证,确定一名专业负责人,填写《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附件1),并将申请表的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学事务部(G01-S208房间)。校区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部)所申报的新专业统一进行论证。
申报截止日期:6月6日下午2点前。联系人:刘畅;电话:2631955;Email: liuchang @。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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