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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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14年度宝钢教育奖的通知

    来源:教学事务部  作者:刘畅  编辑:张涛  更新:201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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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工教发[2014] 63号

            关于申报2014年度宝钢教育奖的通知


    各学部、学院(部):

    根据《2014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4]2号,附件1)及《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附件2),我校将组织2014年度宝钢教育奖的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

    二、申报宝钢优秀教师奖的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 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6. 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评审学校或评审单位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的评选。

    三、申报程序及办法

    1. 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候选人推荐名额共5名。本科生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由学生处组织评审,研究生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审。请各单位把推荐的学生候选人(名额由学生处和研究生院确定)分别上报学生处和研究生院。学生处和研究生院组织评审后,共同推荐1名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候选人。具体详见学生处和研究生院的通知。

    2. 我校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推荐名额共4名。教师申报宝钢优秀教师奖由教务处组织评审。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条件组织评审,各学部限额推荐2名,盘锦校区、各学院限额推荐1名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的评审,已获得过宝钢奖的教师不再重复推荐。经学校认定的特别优秀者可不受学部(学院)名额限制,直接参加学校的评审。学校组织评审后,从中推荐1名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候选人。

    3. 申报人均须按照填表要求认真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优秀学生特等奖评审表》(附件3)或《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特等奖评审表》(附件4)。

    4.请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于7月5日上午11点前将评审表的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报送教学事务部办公室(G01-S208)。联系人:刘畅、韩冰雁 ;联系电话:2631955;E-mail:liuchang@

    5.关于宝钢教育基金会的介绍可以登陆其网站了解具体情况()。



    附件1:2014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

    附件2: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附件3: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优秀学生特等奖评审表

    附件4: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特等奖评审表




    二○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主题词:申报 宝钢教育奖 通知
    大连理工大学教务处 2014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