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2014-2015学年各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和要求,研究生院现开始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排课工作。任课教师开课在研究生教务系统中完成。具体工作要求及说明如下:
1、教学周安排
本学期共有20周(2014年9月1日-2015年1月18日),3-19周为教学周,第20周为考试周。
开课的起始周次及结束周次须在3-19周之间,因国庆放假,开课时可将开课周数在标准基础上增加一周,开课可分前后两段,例如3-11周、12-19周或3-19周,尽量避免前后两段交叉,如7-14周。
2、上课地点要求
上课人数在8人以上(含8人) 的课程(参照上一次选课人数),上课地点原则上安排在主教学楼A01的教室,不能选择自行安排教室。少于8人的课程,可以安排在本学院(部)的教室或具备上课条件的教研室、会议室内,但不允许安排在寝室。所有未安排在A01的课程,开课时均需明确教室名称、地点等信息。
安排在主教学楼A01的课程,课程开设后原则上不允许再调整到其它地点。根据教学日历安排需要上机、实验等临时上课地点变更的,任课教师需要提前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办理调课手续,更改上课地点。
附主教学楼可用教室:(请优先选择优先级1、2的教室)
教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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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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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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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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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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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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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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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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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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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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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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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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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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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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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教室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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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06
|
34
|
普通教室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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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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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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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教室
|
1
|
S304
|
40
|
普通教室
|
1
|
S305
|
144
|
普通教室
|
1
|
S307
|
46
|
普通教室
|
1
|
S404
|
40
|
普通教室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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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02
|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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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教室
|
2
|
N203
|
160
|
阶梯教室
|
2
|
N204
|
160
|
阶梯教室
|
2
|
W601
|
60
|
普通教室
|
3
|
W602
|
40
|
普通教室
|
3
|
W603
|
60
|
普通教室
|
3
|
W604
|
40
|
普通教室
|
3
|
W605
|
60
|
普通教室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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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师开课流程
任课教师请用IE浏览器登陆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登陆后点击左侧“教务管理”菜单中的“开课管理”,若系统没有反应,则是该弹出窗口被拦截掉,请在IE浏览器的工具菜单中关闭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其他一些360等工具软件的拦截功能也取消掉。然后点击“教学任务书”可进行开课。
教师选择上课时间:开课信息填写的过程中有一列“教师意愿”字段,教师想要的上课时间可通过点击“教师意愿”处的“添加”按钮将时间信息填写并提交上来。
教师选择不能上课时间:点击菜单处的“不能上课时间录入”可将任课教师不能上课时间(如本科生课程上课时间或有其它重要工作时间)的信息提交上来。该信息请如实填写,若随意填写则无效。开课后,不再审批因与本科生课程冲突等原因的调课申请。
4、开课要求
教师提交开课信息时,请认真核实开课的学时是否与课程实际的学时相符以及其它信息是否完备。
为保证课程的教学质量,研究生课程原则上不允许三节以上(含三节)连排,不允许同一天分两个连续时间段开课,如周一上午1-2节、周一上午3-4节。特殊情况需要连排的,需任课教师本人写出书面申请,院长(部长)签字同意后报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审批。
系统增加了多名教师同时讲授一门课程的功能,课程负责人负责开课,并填写其他共同开课教师的开课信息。
5、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在2014年6月29日前将应开的课程在系统中开设完毕。
课程的开设必须由任课教师本人完成,学院秘书不能代替教师开课。
学院秘书在审核各项开课信息时务必仔细核对,尤其是开课的学时是否与课程的实际学时相符,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通知任课教师修改。
研究生院排课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会将排课信息跟各学院(部)反馈,学院秘书请检查本学院(部)的必修课时间是否冲突并及时将需要调整的信息反馈给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具体调整安排另行通知)。
研究生课程的开课、排课、学生选课环环相扣,各学院(部)务必将本通知转发给每一位研究生任课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课工作。
6、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曲倩
联系电话:0427-2631953
电子邮件:quqian@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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