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校区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现将 2013-2014 学年盘锦校区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盘锦校区2013 级本科生(含转主校区学生)。
二、评选奖项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评选出学习优秀奖学金(含一等和二等)、精神文明奖学金、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和文体活动奖学金。
三、评选原则
1.学习优秀奖学金以专业为评审单位,其他五个单项以年级为评审单位在校区内通评;
2.第二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评审,第一学期转专业的在现专业评审;
3.各类优秀奖学金均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制,逾期未申报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四、补充说明
各类优秀奖学金评选依据《大学生手册》进行,对手册中未明确事项做以下4点补充说明:
1.文体活动奖学金、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一年级评审起评分调整为5分;
2.获校区“文明之家”称号的每个成员另加2分;
3.班长、支队长根据工作绩效考核,职务加分满分10分;
4.班委,支队委根据工作绩效考核,职务加分满分8分;
五、日程安排
9月5日-9月8日:有意愿申报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9月9日:中午12:00在A01W101召开校区奖学金评审说明会,同学们自愿参加;
9月9日-9月11日:晚上18:00-22:0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E02)304会议室收取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9月11日晚22:00;
9月12-13日:各评审小组审核上报材料;
9月14日:对有异议的材料组织复议;
9月15日:校区组织验收并公示。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3-201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材料汇总表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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