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在大学生中加强榜样引领和示范作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区决定评选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3-2014学年“十佳学子”,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基础条件
参评对象为盘锦校区2013级在校学生,并且在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3-2014学年优秀学生评比中,获得校“三好学生”称号及以上称号的学生均可作为候选人进行申报。
二、评审方式
1、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采用自由申报和学院推荐的方式进行。
自由申报:具有申报资格的学生均可作为候选人进行申报,申报人须通过初选阶段进入复选。
学院推荐:各学院按照学生人数的1%推荐优秀学生直接进入复选。
2、初选阶段
经学院推荐与材料审核,甄选出20人进入复选阶段。
材料审核时间:10月29日-10月31日
3、复选阶段
进入复选阶段的学生通过PPT形式进行答辩,学生自述展示3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
复选时间安排:11月5日下午14:00
复选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三、材料上报要求
1、自由申报学生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2013-2014学年十佳学子申请表》
2、各院系推荐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2013-2014学年十佳学子推荐表》,各院系须针对申报人情况提供推荐理由。
3、各材料须在10月30日下午17:00前送至G01N104学生工作部教育管理办公室。
咨询联系:0427-2631983
学生工作部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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