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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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关于加强全校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作者: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编辑:张涛 更新:201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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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内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2015年4月6日,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某实验室发生乙烯压力气瓶泄露事故,由于当事人处置得当,避免了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调查,上述事故是由于所购压力气瓶质量不合格所致。

    结合我校近期安全工作的形势,现就加强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及实验室要加强安全教育,引导师生要树立正确的“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第一”安全价值观,自觉主动的承担安全事故预防的责任。

    二、各实验室要加强压力气瓶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坚决防止压力气瓶安全事故的发生。使用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气瓶的安全工作;易燃、易爆、有毒压力气瓶不得在实验室室内存放;严格审查所购压力气瓶供应商资质,确保所购压力气瓶质量合格,安全可靠。认真梳理、排查压力气瓶使用中的安全隐患,并进行隐患整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定期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三、针对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各单位及实验室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排查安全隐患,并进行隐患整改,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安全开展,万无一失。

    四、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责任,加强管理,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制订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扎扎实实抓落实,对于实验室安全不重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失管、漏管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相关法律和制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和行政责任。

    大连理工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