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服务校区师生,规范学生干部队伍管理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质量,同时作为学生干部换届的重要依据,校区即将开展2014-2015学年学生干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区全体在编的学生干部,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学年。
二、考核负责人
1. 专业班班级干部由各院系秘书负责组织考核;
2. 级队长、支队长、单元团支书等由各书院负责组织考核;
3. 书院团委学生会由各书院团委书记负责组织考核;
4. 校区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含社团负责人)、艺术团由校区团委相应指导教师负责组织考核;
5.除上述组织、部门外的其他学生干部由相应的指导教师负责组织考核。
三、考核时间
2015年6月1日-2015年6月7日。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敬业精神、岗位职责履行、工作完成数量、质量及工作创新等。
五、考核办法及评级要求
1. 本次考核由各负责人根据部门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可以采用学生干部互相考核、上级对下级考核、指导老师考核占一定比例等方式进行;
2. 兼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干部需进行所有职务的考核;
3. 本次考核,校区将成立考核监督小组,对学生干部考核进行监督,各单位在考核前1天务必通知考核监督小组本单位考核时间及地点,由考核监督小组指定工作人员到考核现场进行监督。通知电话 0427-2631578。
4. 本次考核成绩分为四档:A档(0-20%),B档(0-60%),C档(0-20%),D档(0-10%),括号内为该档评选的人数比例,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超过每档的最高比例。如无表现极差、工作极不负责的学生干部,可以只评A、B、C档,不评D档。
六、注意事项
1.考核完毕后,请负责各级学生干部考核的老师填写附件中的学生干部考核成绩汇总表,电子版于6月11日下班前发送至邮箱:fucl@,纸质版于6月11日下班前上交至E02大学生活动中心303办公室;
2.咨询电话:0427-2631578.
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委员会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