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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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的通知

    来源:总务部 作者:总务部 编辑:李瑛琦 更新:20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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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区各学院、书院、部(处):

    为迎接新学期的开始,为师生的教学科研活动营造整洁、有序、清新的环境,喜迎全面抗战胜利七十周年纪念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六周年,经校区管委会决定于近期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本次活动以全面整治环境、清理卫生死角、清除脏乱现象为工作目标,师生共同参与,具体负责范围如下:


    范 围

    负责单位

    时间节点

    G01行政办公楼

    管委会办公室

    9月1日~9月2日

    D01、D02、D04

    石油与化工学院

    9月1日~9月2日

    D05

    食品与环境学院

    9月1日~9月2日

    D07、D08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9月1日~9月2日

    F03

    生命与医药学院

    9月1日~9月2日

    C08、C09

    基础教学部

    9月1日~9月2日

    C05

    文法学院、商学院

    9月1日~9月2日

    C04、E02、E03

    学生工作部

    9月1日~9月2日

    H03、E01

    总务部

    9月1日~9月2日

    B08~B11

    令希书院

    9月1日~9月4日

    B14、B16、B18

    伯川书院

    9月1日~9月4日

    B15、B17、B19

    长春书院

    9月1日~9月4日

    B07

    教学事务部

    9月1日~9月4日


    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搞好办公室、实验室、活动中心卫生,包括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学生活动中心、图书馆、医务室、食堂等,要求:

    1、门窗玻璃净、四壁净、天棚净、桌椅柜橱净。

    2、室内空气新鲜,无蜘蛛网、无积尘、无痰迹、无烟头,物品摆放整齐。

    3、公共区域物业公司负责清扫。

    二、搞好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1、地面干净,无泥土、痰迹、果皮纸屑等杂物。

    2、卫生间干净、整洁,无异味,物品摆放整齐。

    3、桌椅干净,桌面无杂物,书架整洁,摆放整齐。

    4、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无吸烟现象,墙壁无灰尘、蛛网。


    希望各单位认真落实,共同为校区创造美好环境!





                                                        盘锦校区总务部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