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加强“十一”期间校区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校区管委会办公室 作者:校区管委会办公室 编辑:李瑛琦 更新:2015-09-30
分享到:

为确保“十一”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负责人作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并抓好本单位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细化责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二、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消防、防盗等安全设施的自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各单位要加强安全教育。学生工作系统注意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放假期间师生员工在探亲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增强防火、防盗意识。学生去旅游,尽量结伴而行,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有计划地组织留校学生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活跃学生节日文化生活。

四、教职员工和学生集体旅游或自驾车旅游应提前进行车辆机件的安全检查,保持车况良好。注意行驶中车辆的异常现象,避免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行人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斜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或地下通道(过街天桥),按信号灯指示通行。

五、总务部协调校区派出所、物业公司加强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加强校区内交通安全管理,重点加强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食堂、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总务部做好节假日期间学生饮食工作,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七、各单位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安全管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要严格监督,确保万无一失。

八、各单位要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应急事件处理和安全稳定信息报告工作。要安排专人值班,要保持信息畅通,发现问题要及时有效处理,并第一时间报告校区办公室。

祝全校区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愉快的假期。

校区办公室

2015-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