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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进口设备的通知

来源:总务部 作者:总务部 编辑:李瑛琦 更新:20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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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2016年进口设备采购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征求< 教育部2016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编制意见的通知》,我校需要申报2016年进口设备,争取列入2016年进口产品免审批目录。

申报范围:无论用何种经费采购,凡需要在2016年购置,且单价或整套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均需申报。

申报时间:从通知下达之日到11月10,以学部或学院为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申报。

申报方法:参考附件1:2015年进口设备免审批清单,凡清单中已有设备,直接拷入附件2:2016年进口设备采购申报表,备注中列明台数;清单中没有的项目,请填好,在备注中标明台数且注明“清单中无”

填表须知:填写时应保证内容完整、无空缺;有无国产一列中,国内可以生产或国内有类似产品但性能指标不能达到要求的填写“有国产”,其他均填写“无国产”。

申报责任:已经申报的可以不采购,若没有申报的需经过特殊报批,采购周期会加大。

联系方式:张静 84706425 zhangjing@

盘锦校区各部门(学院)如有申报,请以部门(学院)为单位汇总后,统一于11月9日14:00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文件(纸质版文件须有部门(学院)盖章及经费负责人签字)到总务部,由总务部汇总后统一上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话:0427-2631076,联系人:刘思洋,邮箱:liusiy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