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校区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管理,经校区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校区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均需设立信息化建设负责人和信息化联络员,便于信息化工作的开展。
一、队伍组成
1.信息化建设负责人:各单位指定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实施等工作。
2.信息化联络员:各单位指定一名熟悉信息技术的人员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信息化联络员的基本条件
1.校区在职员工,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和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基础。
2.熟悉本单位各项业务流程和现有信息化建设情况。
3.有责任心,并具有较强的安全保密意识。
三、信息化联络员的工作职责
协助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人,做好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本单位与校区网信中心的联络工作;协助校区网信中心完成学校及校区信息化建设中的各项工作,包括调研、需求分析、数据和业务流程整合、业务系统培训、推广等工作。
请各单位(部门)于3月18日(周五)下午5点之前将本单位(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负责人和信息化联络员的信息按照附件格式发邮件至:zhangsf@。
联系人:张素芳;联系电话:0427-2631102
校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