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大工办发[2016]5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6年盘锦校区的防洪防汛工作,总务部制订了《盘锦校区2016年度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现下发给各单位。
请各单位根据预案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指定专人负责2016年防洪防汛工作,填写回执单(附件2)并请在7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linsiyu@;同时做好充分应急准备,确保应急处置指挥调度到位、人员队伍到位、资金物质到位、保障措施到位、信息传递到位,使防洪防汛应急抢险工作运转更加协调顺畅。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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