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促进校区教学、科研正常开展,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强化教职员工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治理力度,防止安全事故。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辽教电[2016]83号)文件以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专项督查的通知》(辽教办电[2016]112号)文件要求,结合校区近期安全工作实际情况,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决定即日起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
具体检查内容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生产与实验室安全。着重检查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购买、领用、登记、废弃等情况;压力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实验室安全用电办法落实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露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维护及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制度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师生对预案掌握情况。
2.消防与交通安全。以学生宿舍、食堂、体育馆、图书馆、配电机房、礼堂等重要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老师、学生对消防器材使用技能掌握情况;学校外来车辆实行换证出入落实情况;校园周边治安情况、交通状况和经营场所对校园形成的安全隐患。
3.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以食堂饭菜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各个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本次安全大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检和校区安委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相关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应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会议,布置本部门安全管理自查工作,查找隐患,并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将组成检查组分别进行安全大检查。
各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应立即整改治理;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制定出应急预案,以确保人员、设备安全,教学、科研正常进行,同时制定有效的措施,限期整改,并报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备案。
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望各单位遵照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三、检查日程安排
7月18日前,各单位自查、整改。
7月19日至7月20日,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检查组检查,并针对检查的具体情况发出整改通知。
7月21日至7月25日,各单位对照问题认真整改,并将本单位安全检查总结材料上报各安全管理委员会备案。
四、2016暑假前综合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检查组 |
检查组集合时间、地点 |
检查组组成成员 |
检查对象 |
生产与实验室检查组 |
2016年7月19日8:20 总务部楼下集合 |
负责人: 贺明峰、梁长海 组 员: 张凤祥、张大勇、李文利、占敬敬、戚英超、林思宇 |
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食品与环境学院、生命与医药学院、分析测试中心各实验室等。 |
消防与交通检查组 |
负责人: 戚英超、金刚 组 员: 杜艺明、李政坤、 唐子宇、刘芳溢 |
学生宿舍、商业街、食堂、A01教学楼等 |
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检查组 |
负责人: 苏永彬 组 员: 张婷婷、王健、 刘志宏、许丽萍 |
校区各个食堂、校区门诊部、学生宿舍等 |
运行保障办公室检查组 |
负责人:许运涛 组员:谭立志 |
校区各变电所、自来水泵站消防泵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