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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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校区述职述廉及干部考核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  作者:丁晓梅 编辑:李媖鑫 更新:201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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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各二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教育部党组关于《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制度的办法》、《大连理工大学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现就校区2016年述职述廉及干部考核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范围

    校区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处级、科级领导干部。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

    年度考核工作的主要环节包括年度工作总结、述职述廉会议、年度民主测评。

    (一)年度工作总结

    1.机关部门年度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总体目标、“十三五”规划和单位(部门)工作内涵,完成相关重点工作的情况,包括开展的主要工作内容、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等,要突出重点、总结亮点;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的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及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今后工作设想(2017年工作的基本思路、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及具体举措)。

    2.学院(部)等年度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总体目标和“十三五”规划,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以及招生就业等方面所取得的主要进展;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班子建设、党群工团活动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及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情况;党政联席(或扩大)会议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今后工作设想(2017年工作的基本思路、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及具体举措)。

    3.领导干部个人年度总结的主要内容: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个人在推进分管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以及管理精力投入情况);主要工作业绩;廉洁自律情况;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存在的不足;今后工作设想。

    (二)述职述廉会议

    校区定于2017年1月15日召开各单位、机关各部门集中述职述廉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校区全体教职工。会上各学院(部)、各机关部门、各书院述职时间为10分钟,校区工会、财务办公室、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图书馆、校区团委、分析测试中心述职时间为5分钟。

    (三)民主测评

    校区领导班子,校区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科级及以上干部的民主测评由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时间安排

    请各直属党支部将所在单位的年度工作总结材料电子版(包括单位、干部个人总结)于2017年1月4日17:00前发送到pjzz@邮箱,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将统一汇总报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