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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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元旦及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来源:校区管委会办公室  作者:王海楠 编辑:李媖鑫 更新: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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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区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校区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元旦及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安排

    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2日,共3天。

    二、寒假放假安排

    (一)寒假放假时间

    本科生:2017年1月16日-2月26日。

    研究生:具体时间由导师根据培养情况和课题要求确定。

    教师:具体时间根据教学和科研情况自行安排。

    非教师系列人员(职员及工程技术、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等):2017年1月14日(星期六)、15日(星期日)上班,在保证各单位、各部门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可在2017年1月16日-2月22日期间安排。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

    本科生、在校研究生:2017年2月26日(星期日)注册;2月27日开始正式上课。

    教职工:2017年2月23日开始上班。

    三、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安排好假期期间值班工作,通过值班保证假期期间各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1.假期期间校区总值班正常施行,详见《盘锦校区总值班室2017年1月、2月份值班安排的通知》,值班电话:0427-2631928。

    2.假期期间机关各职能部门工作日安排好值班工作;各学部(学院)下设服务窗口要妥善安排好值班,确保师生员工在假期正常办理相关业务;

    3.值班时间为:8:30-11:30,13:30-16:30;

    4.值班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对上级通知、紧急事件等重要工作要快速处理,并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

    5.校区内各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假期应按时开关门,不得提前关门影响师生正常的学习、办公和科研;

    6.校区水、电、供暖、网络维护等部门要在确保正常运行前提下,安排好值班和设备维护工作;

    7.各单位要确保用电安全避免事故发生,并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二)学生工作部门要安排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各项活动,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要特别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后勤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假期留校学生的食宿。

    (三)各单位要依照《中共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精神和学校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廉洁自律,过一个朴实节俭、安定祥和的春节。

    (四)值班人员车费在各单位差旅费中报销。

    附件:2017年元旦及寒假值班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