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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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的通知

    来源:盘锦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 作者:林思宇 编辑:李媖鑫 更新:2017-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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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区各单位、各部门:

    依据学校相关文件,结合校区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请各单位即日起立即开展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房间。

    二、建立预防预警机制:

    各单位要全面完善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对师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与预警预防,引导师生主动防险避害。同时各单位要统筹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确保响应及时。

    三、及时上报突发情况:

    发生安全稳定突发情况时,保证人身安全为第一要务的同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四、检查方案:

    本次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以各单位检查为主,结合校区召开的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内容,各单位在检查后汇总安全总结材料,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附件)。请在4月26日16:00前将上述材料盖章后交至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 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将另行组织检查组开展检查。

    盘锦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

    2017.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