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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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盘锦校区第二届“光辉的旗帜”演讲比赛的通知

    来源: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 作者:丁晓梅 编辑:李媖鑫 更新:2017-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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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引领学生“知红色文化、学红色事迹、做红色传人”,充分发挥红色基因铸魂育人的积极作用,继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学生对党的了解,鼓励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盘锦校区将举办第二届“光辉的旗帜”演讲比赛。

    一. 活动主题

    红色基因,我们传承

    二. 举办单位

    主办: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

    承办:伯川书院学生党支部

    三. 活动时间及地点

    本科生以书院为参赛单位,研究生单独为一个参赛单位。

    初赛:由各参赛单位自行安排

    决赛:2017年5月24日 18:30 ,G01报告厅

    四. 决赛报名要求

    1、各书院可通过自选赛的方式选拔推荐3人参加校区决赛,研究生选拔2人参加校区决赛;

    2、参赛同学可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或党员;

    3、请各参赛单位于2017年5月17日晚22点前将报名表及汇总表发送至qspmail@foxmail.com邮箱。报名表命名为“书院/研究生+姓名+学号”形式,例:“伯川书院+李明+201310000”、“研究生+王明+20131000”。

    若演讲者使用背景音乐,将背景音乐与报名表一同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压缩文件、报名表及背景音乐命名均按照以上格式提交。

    五. 演讲要求

    1、演讲稿必须原创,题目自拟。禁止从网上下载(或网络代笔)。要求演讲内容紧扣主题,条理清晰,格调积极向上,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号召力;

    2、演讲者须服装整洁、仪表大方,使用普通话演讲;

    3、演讲者可以自备背景音乐,需脱稿演讲;

    4、演讲时间控制在4-5分钟。

    备注:如有相关问题,请联系齐同学,电话:18698634967

    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

    伯川书院学生党支部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