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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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7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  作者:邹靓靓 编辑:李媖鑫 更新:201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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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区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2017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7] 12号)文件,现面向校区师生举办诗词创作征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是“八一”南昌起义、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也是中国抗日战争“七七事变”80周年,本次诗词创作征集活动就以家国情怀、自由正义为主题,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中华语言文字魅力和时代精神,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为共筑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投稿事项

    (一)体裁及作品要求:

    1.近体诗:格律诗词;长律不超过30行;要求必须有题目,如果是词,题目格式应为“词牌名·题目”。

    2.古体诗:要求押韵,长度不超过30行;要求必须有题目。

    3.现代诗歌:要求押韵,长度不超过30行;要求必须有题目。

    (二)作品须为原创,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每人限3首以内。

    (三)主办方拥有对所有入选作品结集出版、发行和信息网络传播等相关权利,作者拥有作品署名权。

    (四)投稿作者须署真实姓名,并附作者100字以内简介和真实、详细的联系方式。

    三、报送方式

    请各位老师和同学登录网站进行投稿,投稿网址:2017.zhs.edu.cn;同时将参评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lvbo@,作品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7月7日。

    联系人:吕波;电话:0427-2631935。

    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