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广大师生:
依据校区相关文件,今年本科生暑假期间为2017年7月24日—9月3日,为了保证暑期师生员工人身的安全,现将暑期安全有关事宜提醒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
1.各单位行政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妥善安排安全工作,确保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
2.暑假期间需要在实验室继续从事实验工作的教师和学生必须登记备案,没有备案者不得在实验室从事实验。备案内容包括实验室房间号、指导教师及联系方式、实验学生及联系方式、实验起始时间等。
3.指导教师作为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确保学生安全和实验室安全。暑假期间学生在实验室工作,原则上其指导教师不得外出。
4.在实验过程中使用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试剂或气体的课题,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指导教师要结合课题性质制定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安全。凡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实验一律停止。
5.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得将来盘锦校区的亲朋、同学等人员带到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做饭、聚餐和留宿。有上述情况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6.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压力气瓶使用、废液转运、危险性实验的应急预案等)。
7.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对所属范围内的水、电、气及防盗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如有隐患,立即报告物业,确保实验室安全。
8.暑假期间,师生离开实验室时务必关好门窗、检查水、电,避免造成损失。
二、在校人员安全
假期住宿人员,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离开宿舍时,请记得关窗、断电、锁门,钥匙不要随便借给他人或乱丢乱放;在宿舍楼内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员或推销人员,请及时告知宿舍管理人员;在校园内使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的,请及时上锁或妥善保管。
三、假期出行安全
假期出行时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同时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系好安全带或抓牢扶手;自驾出行的应提前进行车辆机件的安全检查,保持车况良好,避免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外出旅游应避免独自出行,尽量结伴而行,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其他安全
网络聊天交友要谨慎,不把个人和家庭信息告诉他人。天气炎热时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盘锦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