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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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设立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大会分会场的通知

    来源:校区管委会办公室  作者:于晓 编辑:李武林 更新: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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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区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学习传达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校定于2017年10月27日(周五)下午14:00,在伯川图书馆报告厅,召开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大会。盘锦校区届时将在G01报告厅设置视频分会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会场参会人员

    1.不能到主校区参会的科级以上干部;

    2.全体成长导师;

    3.全体思想政治课教师;

    4.全体党支部书记(含学生党支部);

    5.各书院团支部书记;

    6.校区学生会主席、研究生会主席。

    二、具体要求

    1.请全体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手机消音并签到。

    2.因故不能参会人员请严格执行请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