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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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通知】关于盘锦市委宣讲团到校区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宣讲的通知

    来源:校区管委会办公室  作者:丁晓梅 编辑:李武林 更新: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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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区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盘锦市委宣讲团将到校区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宣讲。

    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

    2017年12月13日(星期三)14:00

    二、主讲人

    盘锦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晓良

    三、地点

    行政服务楼G01报告厅

    四、参加人员

    要求校区科级以上干部、全体师生党员、积极分子参加。欢迎广大师生参加。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人员按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

    2.并将参会人员名单在12月12日(周二)15:00前以邮件形式报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pjzz@)。

    3.请参会人员提前十五分钟入场,手机消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