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校区第三届“光辉的旗帜”演讲比赛的通知

    来源: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伯川书院学生党支部  作者:丁晓梅 编辑:李武林 更新:2018-05-08
    分享到:

    一. 活动目的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为实现“中国梦”而发愤图强、不懈奋斗的信心,增强民族自信心和爱国主义情怀,盘锦校区将举办第三届“光辉的旗帜”演讲比赛。

    . 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筑梦中国

    三. 举办单位

    主办: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

    承办:伯川书院学生党支部

    四. 活动时间及地点

    初赛:由各书院/教学事务部自行安排

    决赛:2018年5月28日18:00 G01报告厅(暂定)

    五. 报名要求

    1.各书院/教学事务部可通过自选赛的方式选拔推荐3名同学参加校区决赛;

    2.参赛同学可为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或党员;

    3.请以书院/教学事务部为单位于2018年5月17日晚17点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824001991@qq.com。

    六. 演讲要求

    1.演讲稿要求原创,题目自拟;禁止从网上下载(或网络代笔);要求演讲内容紧扣主题,条理清晰,格调积极向上,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号召力。

    2.演讲者要求服装整洁、仪表大方,使用普通话演讲。

    3.演讲者可以自备背景音乐,需脱稿演讲。

    4.演讲时间要求控制在4-5分钟(演讲稿1500字左右)。

    七. 评分标准

    分为演讲内容、语言表达、形象风度、演讲效果四部分对演讲选手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评委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汇总后取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同分,则精确到后三位,依此类推。

    1.演讲内容:40分。要求演讲内容紧扣主题和生活实际,主题鲜明、深刻,格调积极向上,内容充实,情理交融,富有真情实感。

    2.语言表达:30分。要求脱稿演讲,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语速适当,表达流畅,讲究演讲技巧。

    3.形象风度:10分。要求衣着整洁,仪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4.演讲效果:20分。生动感人,引人入胜。能通过音乐、表演等方式烘托演讲氛围,提高演讲效果。具有思想性与艺术性,内容与表达和谐统一,引发听众内心共鸣。

    .评奖比例及奖励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颁发证书。另外,本次比赛获奖的同学可在积极分子或是预备党员考试中免考一次。